一、资助范围与对象
资助范围为西安市范围内、具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重点支持创建国家“双一流”及优势学科的驻市高校。
资助对象为高校招收的来自“一带一路”国家的优秀留学生(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、本专科生和年学习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非学历教育进修生)。
二、资助金额及标准
“一带一路” 留学生奖学金设置总额为每年 5000万元,由市政府专项经费列支。留学生奖学金每年评选、发放一次。
博士研究生每学年奖学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元/人;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奖学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元/人;本科生每学年奖学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/人;专科生每学年奖学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/人;进修生每人每月人民币1000元,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个月。
三、组织实施
市教育局负责奖学金分配方案的制定、管理和解释工作;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及时拨付及监督检查;市委外事办指导做好留学生国别及身份认定等相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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