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;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;事关进行伟大斗争、建设伟大工程、推进伟大事业、实现伟大梦想。
2.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做到三个结合:
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、综合治理、依法治理、源头治理结合起来;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、基层“拍蝇”结合起来;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。
3.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:
坚持党的领导、发挥政治优势;坚持人民主体地位、紧紧依靠群众;坚持综合治理、齐抓共管;坚持依法严惩、打早打小;坚持标本兼治、源头治理。
4.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:
2018年:严态势,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;
2019年:攻案件,提升群众满意度;
2020年:建机制,取得压倒性胜利。
通过三年努力,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,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,重点行业,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,人民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明显提升;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得以铲除,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;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,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,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。
5.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特点:
政治性;全面性;彻底性;协同性。
6.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:
有黑扫黑;有恶除恶;有乱治乱。
7.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工作措施:
摸线索;打犯罪;挖“保护伞”;治源头;强组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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